《金融机构大额买卖和可疑买卖陈述管理方法》行将要在本年7月1日开端施行了,有大额跨境买卖的货代和外贸企业要注意了。
该管理方法将大额现金买卖的人民币陈述规范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。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买卖陈述规范为人民币20万元。对跨境资金买卖,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买卖陈述。
1.天然人和非天然人的大额现金买卖,境内和跨境的陈述规范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、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
2.非天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买卖,境内和跨境的陈述规范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、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
3.天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买卖,境内的陈述规范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、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,跨境的陈述规范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、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。
据报道,为了履行“管理方法”规则,银行实践履行规范非常严厉。一位外资银行界的人悄悄表明,银行内部规则若境内个人每月向境外转帐额度超越1万美元,需向银行出示详细的消费证明,不然银行可能会封闭个人帐户,并将相关资讯报告给国家外汇管理局。
而个人购汇方面相同受到限制,本来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,每天有1万美元取现额度,额满即止。
该方法出台后,每年的总额度不变,但每天只能换等额5万人民币的美元和其他外币,依照当时汇率约为7100美元,超越这个额度就要申报。
新方法的施行和银行的严厉履行,不管个人仍是企业大额的跨境买卖将会手续更杂乱,流程更为繁复,有相关需求的外贸和货代企业需留心,提早做好应对,避免对买卖形成影响。